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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美联碧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来源: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2日

一、本次重大管理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江苏美联碧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授信1000万元,用于采购碧根果苗、农资及碧根果购销,于2025年3月20日到期,该笔业务为邳州市黄金海岸大酒店授信额度转移;由江苏徐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刘国民、李景云、刘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笔贷款执行“乡村振兴贷”产品利率4.95%。
二、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对手情况

江苏美联碧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6日,注册地址位于邳州市新河镇酒店村居民委员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整,股东为陈功(占股80%)及李彬(占股20%),法定代表人为陈功,实际控制人为刘国民,陈功为刘国民女婿。经营范围为:谷物、棉、麻、糖、烟草、水果、油料、坚果种植;林木育种和育苗;家禽、牲畜饲养;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渔业服务;农产品收购,销售;农业服务;植物油加工;游览景区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农业休闲观光服务;焙、炒加工坚果及果仁;植物保护技术研发、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382MA1W5NDE57,在邳州农商行帝景城支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企业隶属东方集团在我行总授信30300万元,分别为徐州东方华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授信5000万元、邳州市东方港口有限公司授信9300万元、邳州市东盛煤炭有限公司授信2800万元、邳州市东方航运有限公司授信3000万元、邳州市黄金海岸大酒店授信2000万元、徐州东方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授信4900万元、江苏永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授信2300万元、江苏美联碧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授信1000万元。

该企业实际控制人刘国民为我行董事,该企业为关联方,本次申请授信1000万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我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要求,该笔业务为重大关联交易。

三、定价政策

该笔贷款执行“乡村振兴贷”产品利率4.95%。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1000万元,占本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0.30%;集团关联交易金额合计30300万元,占本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9.03%。

五、审议意见情况

2024年3月25日经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

2024年3月28日经董事会决议,表决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一)独立董事陈耐喜发表意见:

同意东方集团3.03亿元授信总量(与上期较,无变化)并在总量内周转(含集团内客户总量切分并周转,其中江苏美联碧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000万元)。经查其贷款利率决定经过了调查审查审议等相关流程,符合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利率水平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二)独立董事秦康美发表意见:

1.该申请体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理念,合规性没有问题。该企业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属于国家支持的产业,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合规性不存问题。

2.该申请公允性不存在问题。该笔贷款年利率执行 “乡村振兴贷”产品利率4.95%,与其他乡村企业利率无区别,公允性不存在问题。

3.该申请程序符合我行正常流程,程序合规。该笔调整申请已按照行内授权流程进行了调查、审查,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石龙飞、王兵双人调查、授信评审部龚晗进行了审查、贷款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对贷款利率定价审议通过。流程符合我行正常规定,审批流程合规。

综上所述,该申请合法,合规,公正,同意该申请。

(三)独立董事马珩发表意见:

1.该申请符合合规性要求。该企业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该申请符合公允性要求。该笔贷款年利率执行 “乡村振兴贷”产品利率4.95%,与其他乡村企业利率无区别。

3.该申请程序合规。该笔调整申请已按照行内授权流程进行了调查、审查,公司业务部客户经理石龙飞、王兵双人调查、授信评审部龚晗进行了审查、贷款审批委员会审议通过,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对贷款利率定价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同意该申请。

                                    邳州农商银行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