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代收
来源: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2日
进口代收
【业务简介】
进口代收业务是指进口方银行(代收行)根据出口方银行(托收行)的委托,向进口方(付款人)提示单据,并要求其凭单付款或承兑的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 进口代收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业务特点】
1.费用低廉。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双方节约费用、控制成本;
2.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3.资金占压少。进口商在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可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
4.改善现金流。进口商承兑后即可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在售出货物并有现金流入后才对外支付,资金占压近乎为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办理指南】
1.客户与国外出口商签订进出口合同时,应约定采用托收结算方式,并指定我行为代收行;
2. 客户在收到我行《进口代收单据通知书》、汇票、单据的影印件提示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我行办理付款或承兑。
【温馨提示】
1.原则上我行只接受从国外托收行寄交的单据,不接受出票人直接寄来的单据;
2.进口代收业务基于客户之间的商业信用,银行不承担付款责任;
3.在承兑交单项下,客户须到我行按规定办理远期汇票的承兑手续,并在汇票到期日及时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