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金贷”小微企业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1月31日
【产品简介】
“小企金贷”是指本行向为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小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所需或者新建、扩建、开发、购买或更新改造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所发放的贷款。
【服务对象】
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为企业内人员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为1个月以上(含),且需通过我行进行公积金的缴存归集;
2.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在邳州市范围内合法经营的;
3.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在本地有固定住所,长期生活在本地,经营者需连续经营半年以上,从业年限可通过营业执照、纳税凭证、相关经营单据等进行证明;
4.具有合法有效的生产经营证明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5.信誉良好,企业及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在征信系统查询中出现连续两次经营性贷款违约不良记录从严准入,连续三次以上(含)经营性贷款违约不良记录不得准入;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各类按揭分期、信用卡等业务按征信报告逾期实际情况分析;对外担保债务无不良资产形成;
6.本行认可的其他情形。
【贷款期限】
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确定,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
【贷款利率】
年利率最高不超过6.09%。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温馨提示】
意向客户可前往邳州市建设中路16号信合大厦信贷服务大厅公司业务部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