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创业担保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9年02月03日
【产品简介】
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促进创业、扩大就业金融服务覆盖面,鼓励和扶持城乡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向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本市创业人员)发放的贷款。
【服务对象】
重点支持对象为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重点群体。
【申请条件】
个人申请富民创业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在本市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婚姻证明、家庭户口簿等相关材料,以及担保人或抵质押物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
4.申请人最近5年内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5.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
个人创业者单笔借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
最近一个月贷款相应期限LPR+300个基点,采取由借款人先还本付息,财政后贴息的方式。
具体贴息政策与方式按照省财政要求执行。
【贷款额度】
个人创业者贷款额度一般为10万元,可根据创业项目规模提高额度。
【温馨提示】
意向客户可前往我行任意城区网点咨询客户经理。